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吉林法规〔2024〕88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长白山保护局,省林草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我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 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