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5〕2号)要求,结合前期反馈意见,我局对《吉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
联系人:朱青,联系电话:88626782
附件1.吉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行政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DOC
附件4.准予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示范文本).DOC
附件5.不予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示范文本).DOC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