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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欠发达国有林场支持范围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23〕29号)及欠发达国有林场动态调整有关原则和程序要求,我局界定了拟列入支持范围的吉林省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于2023年6月2日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未接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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