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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废止的林草地方标准的公示

根据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要求,经省林草局各业务处室提议、专家论证,拟对以下54个地方标准建议废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提出意见。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

电话:043188626802。

附件:第一批废止标准公示.xlsx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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