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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和答辩的通知

  省林草局所属各单位,各市(州)人社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度职称工作安排部署,吉林省林业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已完成网上申报人员材料审核,请各单位报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相关评审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并通知参评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明细

    (一)经所在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9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彩色双面打印,请有关单位在报送前务必审核评审表是否与网络申报信息一致。评审表上需要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

    (二)申报人员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请统一贴在办证照片粘贴表上(见附件1),填写好姓名及单位。

    (三)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按中级200/人、副高级评审费300/人的标准收取职称评审费。

    (四)《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

    二、时间地点安排

    材料报送时间:2020109日(各地区、单位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3)。

    材料报送地点: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13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答辩时间:20201013-14日全天(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4)。参加上午第一批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上午第二批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930前报到;参加下午第一批答辩人员于当天下午1230前报到,参加下午第二批答辩人员于当天下午1400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B3楼会议室(金嘉水岸小区院里)。

    三、有关要求

    (一)除长春市、延边州和吉林森工以外,各市州人社局、农安县人社局、省直各企事业单位将本地区(单位)申报人员上述评审材料及评审费用收齐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省林草局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联系电话:1590443546613756654169

    (二)提交材料人员务必为审核通过人员,网上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得报送,且上报的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三)答辩采取问答形式进行,每人答辩时间3-4分钟,答辩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上报材料及参加答辩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参加答辩人员自行做好14天内体温监测,期间有出现体温异常或出入过高、中风险地区者需向评委会提前报告。答辩当天上交体温监测表(详见附件5),并出示吉祥码和行程码。

   

    附件:1.办证照片粘贴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4.答辩时间安排表

         5.14天监测表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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