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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保护地建设情况

吉林省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67个(不含国家公园),总面积319.2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16.69%。

2021930日,国家正式设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省片区面积95.57万公顷,是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是推进吉林生态强省战略的重要支撑。2023年8月16日,国家林草局,吉林、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我省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完成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落地实施,继续开展区域内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相关工作,东北虎豹数量分别增长50只和60只以上,监测数据不断刷新历史纪录。

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区5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0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自建立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开始,吉林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综合的发展历程,依据我省区域生态状况和生态环境总体特点,基本形成了梯次结构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其中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其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种质基因库著称于世,天池、瀑布、温泉、峡谷、奇峰、花卉和植被垂直带谱闻名遐迩。2024年3月27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第219次会议上,吉林长白山地质公园正式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称号,成为我省首个世界地质公园;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指定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被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评定为“具有国际意义的A级自然保护区”,中国人与生物圈委员会批准纳入“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在国际湿地领域具有重要位置。

目前,除自然保护区外,全省共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地116个。包括森林公园64个,其中国家级35个,省级29湿地公园32个,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9个;地质公园9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3个;风景名胜区11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7个。    

全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已经初步形成。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系区域生态平衡、强化生态安全、加强科普教育,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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