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吉林法复字〔2026〕1号
农工党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吉林省西部松嫩平原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修复提案》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对提案涉及草原、湿地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草原保护修复相关工作
(一)草原现状、问题及成因
提案提出我省草地面积较长期基期显著减少,草地生态系统持续萎缩并呈高度破碎化态势,生境连通能力下降,降低区域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等问题,客观反映了当前草原保护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我局系统梳理“十四五”以来全省草原变化情况,深入剖析成因。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及年度变更成果,2021年我省草原面积1012万亩,截至2024年底全省草原面积533万亩,四年减少479万亩。面积大幅减少、破碎化加剧,除国土调查手段、内容和标准变化、项目建设征占用草原等因素外,主要原因是,2024年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应用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45号),明确其他草地调整为后备耕地地类,不纳入草原管理范围,我省共有468万亩大块集中连片的其他草地被划入后备耕地资源,直接影响我省“三北”六期退化草原修复项目落实。为破解退化草原修复项目地块落实难题,我局已组织开展全省退化草原和自然保护地草原修复空间排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对全省未利用地可实施退化草原修复项目用地空间进行调研论证。经排查,当前全省已无退化草原修复空间,相关情况已专题报告省政府。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我省草原工作实际,围绕提案提出“强化草地退化治理与沙化土地生态工程化修复”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十四五”期间,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3.24亿元,修复治理退化草原129.7万亩,其中实施草场改良59.6万亩、建设草原围栏60.81万亩、优质牧草地6.58万亩、草种繁育基地2.73万亩。通过系列修复措施,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与生产功能稳步提升。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稳定在70%以上,超出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针对退化草原修复空间不足问题,我局组织各地深挖潜力,2026年已初步落实10万亩“三北”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退化草原任务。
2.从严加强草原禁牧监管。我省持续压实草原禁牧休牧责任,划定禁牧休牧区域与期限,健全管护机制,加大违规放牧查处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局部地区违规放牧问题仍有发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禁牧休牧监管,严格落实制度,加强日常管护巡查,加大政策宣传,对违法违规放牧行为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禁牧休牧制度落地见效。
3.全面强化草原保护管控。一是结合《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划定草地空间,测算草地保有量指标,明确各地草地保护目标,并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二是坚持总量控制原则,严格项目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三是加大草原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四是根据国家林草局《基本草原划定调整优化指南(试行)》,调整优化我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指导各地补齐国家指南规定相关调查因子,完善我省基本草原数据库,按照程序完成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公布,推动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应用,保障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下一步我局将紧盯提案指出的问题和建议,持续加强草原资源保护,扩大修复规模,巩固修复成效,全面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
二、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相关工作
(一)西部松嫩平原湿地资源概况
我省湿地资源较为丰富,2024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全口径湿地面积84.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5%,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以及沟渠等10个湿地类型。其中,西部松嫩平原湿地面积为39.5万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46.7%,是我省湿地资源集中分布区,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障粮食生产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我省现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松嫩平原占向海、莫莫格2处;已发布省级重要湿地42处,松嫩平原占松原查干湖、乾安大布苏、大安牛心套保等7处。
(二)提案建议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提案中关于湿地保护的对策建议,我局将以《湿地保护法》为遵循,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对我省松嫩平原向海、莫莫格、查干湖等重要湿地开展一系列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重要湿地申报和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上报工作的函》(林湿函〔2026〕1号)文件要求,我省启动了松嫩平原区域内的大安牛心套保湿地、乾安大布苏湿地、农安波罗湖湿地等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工作,完成了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相关厅(局)、利益主体征求意见等程序,已正式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林草局等待进一步审核、批复。
2.实施重点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加强保护设施建设,开展生态补水、植被恢复,聘用管护人员加强巡护、保障保护站(点)及巡护设备的运维、完善科研宣教设施等综合措施,全面提升松嫩平原重要湿地保护能力与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自然恢复。
3.提升省级重要湿地与湿地公园保护能力。积极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对目前没有资金保障的大安牛心套保湿地、洮南四海湖湿地、大安嫩江湾国家湿地公园等省级重要湿地及重点湿地公园实施吉林省省级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保护能力提升项目),通过聘用管护人员加强重要湿地巡护、完善保护措施、保障保护站(点)及巡护设备运维等综合措施,逐步提升省级重要湿地保护能力,促进省级重要湿地自然恢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力推动西部松嫩平原及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质增效。
感谢贵单位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省草原、湿地保护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为建设生态强省、美丽吉林贡献力量。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