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黄檗母树林种子等18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细柱柳无性系LS-9等3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吉林省审定(认定)林木品种目录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9日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5〕第4号
〔2025〕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黄檗母树林种子等18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细柱柳无性系LS-9等3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吉林省审定(认定)林木品种目录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