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W2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林议〔2025〕11号
郇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国家林草局提出在全国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重点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一、关于建议1“积极向上争取,扩大项目实施范围”
目前,省林草局正积极与国家林草局进行沟通,全面、详细了解相关细节和整体工作部署。下一步,将按照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全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积极协调国家林草局进一步扩大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
二、关于建议2“加快推进储备林建设,用好各类政策”
2023年3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于2025年3月正式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林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实施、管理等各方面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相应的变化,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派员参加了全国国家储备林政策解读培训班,并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部门以及吉林省分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下一步,将根据新办法、新变化积极深入的研究和分析,适时调整全省的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初步计划于今年在全省启动新一轮项目包装工作,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三、关于建议3“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对国储林建设贷款项目的贴息”
按照国家及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每年通过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对重点国有林区与停伐直接相关的金融机构贷款贴息,有力支撑森工企业稳定发展。下一步,将按照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结合我省国储林发展实际,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国储林贷款项目政策。
四、关于建议4“推进‘国储林+碳汇’,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省林草局将积极与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碳汇期货、碳汇抵押、碳汇保险、碳汇债券、碳汇基金等碳汇金融产品,在解决林草碳汇开发融资难基础上,进一步打通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