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林议〔2025〕4号
王殿赋委员: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地质遗迹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17处天然矿泉群及赋存和形成的生态环境系统与火山锥、火山口等35座火山地质遗迹。2002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吉政函〔2002〕124号)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办发〔2012〕7号)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靖宇保护区工作开展情况
指导保护区管理局完善落实保护区管理细则、保护区生态环境巡护制度、保护站工作制度、保护区综合管护联席会议制度,聚合相关部门、企业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开展常规巡护1000余人次,累计制止违规打拉烧柴、挖沙挖土、捕蛙各类违法违规情况226起,拆除和收缴违法捕猎工具46个,实现对各水源地、吊水湖电站等重点点位全覆盖。拨付资金开展保护能力提升建设,用于管护人员聘用、租赁巡护车辆、维修改造运行保护设施和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保护管理能力培训和执法业务学习,提高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开展常态化监测,在重点方向和点位布设10台远红外线探测相机,完成采集数据的分类精选并建立电子档案。积极做好防火宣传,督导保护区管理局深入保护区基层企业、村屯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区内群众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加强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举措
配合国家尽快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指导各地适时启用整合优化数据成果,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组织保护区适时启动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加强整合优化过渡期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保护区投入,用于管护人员聘用以及水、电、取暖、巡护车船等运营保障,满足保护管理需求。指导保护区管理局抓好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落实,推进实施靖宇火山矿泉群地质馆改建(二期)工程和地质公园保护展示设施,不断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严格保护管理执法,继续推进常态化巡护管护和生态监测,对保护区内水源地、居民重点活动区域进行重点管理,增加保护巡护装备设备,提升整体巡护能力,同步推进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控,守牢保护区生态安全底线。以卫片判读为抓手,督导保护区管理局加强疑似点位核实整改和问题自查,加强巡护人员现地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网络培训,提升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掌握运用能力,指导保护区管理局聘请专家学者对巡护队伍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严格项目准入,持续做好涉自然保护地建设活动审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建议。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