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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吉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吉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场〔2024145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吉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2021)》以及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确定的主要草种,经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并且完成品种的比较与生产试验,证明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产量、观赏性、品质或抗逆性) 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草业生产及生态修复中应用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地方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者,需经种源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国外引进品种者,须提供外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草品种申报的证明文件。转基因品种不参加审定。

  二、材料要求

  申报审定的草品种需填写《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吉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见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一)品种报告

  申报“育成品种”的需提交选育报告。

  申报“地方品种”的需要提交整理研究报告 (由种源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申报“野生驯化品种”的需提交栽培驯化报告(由种源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申报“引进品种”的需提交引种报告,申报品种在国外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或官方对外公布的品种名录(由品种权人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申请者在我国申请审定的授权书(由品种权人出具)、植物进出口检疫报告(由植物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二)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报告

  申报品种用途为牧草和草坪草的区域试验报告应以草品种区域试验结果为基础撰写;区域试验按要求开展,试验地点建议西部为吉林省白城畜牧科学研究院、东北师范大学松嫩草地研究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中部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草地研究所,东部为延边州草原管理站(也可自行开展),试验费用自行承担(一年生品种最后1个生长周期,多年生品种最后2个生长周期须在上述地点完成,以便于验证结果真实可靠)。用途为观赏草、生态修复草的区域试验报告可以是自行开展的区域试验。

  品比、区试、生产试验对照品种选择属种和用途相同的已审定登记品种,或当地应用最广泛的品种,或在育种目标性状上表现最突出的品种。申报品种类别为育成品种的,品比试验对照应至少包括亲本材料;申报品种类别为野生驯化品种的,品比试验对照应至少包括原始群体。没有相同属种的品种作为对照的,可选用相近属种或相似用途的普通品种作为参考对照。试验年限要求一年生品种不少于2个生长周期,多年生品种不少于3个生长周期。

  (三)区域试验证明表

  依据申报品种生物生态学特性和适宜的推广区域,适宜于吉林省全省推广的申报品种,应提供至少3个地区(西部、中部和东部)的区域试验点数据,适宜于其中2个地区或1个地区推广的申报品种,应对应提供其2个地区或1个地区的区域试验点数据。同一地区适宜于不同土壤类型推广的申报品种,还应具有其对应的不同土壤类型试验点。

  (四)分析鉴定报告

  以品质或抗逆性状为选育目标的草品种在申报审定时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品质分析或抗逆鉴定试验报告。

  (五)草品种特征标准图谱

  植物学特征照片(根、茎、叶、花、果实及种子),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草提供的叶、花、种穗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六)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

  申报品种如进行过DUS测试,可提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请说明测试单位、起始时间、地点、近似品种、所依据的测试指南名称及申报品种和近似品种在哪些性状上存在差异。

  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申请人需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盖章签字完整)于2024530日前提交到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电子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二)材料提交

  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7份(其中原件2份,做好标记),封面为绿色,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版本和全套申请材料PDF版本;电子版照片应为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少于1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XX(品种名称)叶(花、种子、某县试验田等)。

  四、现场查定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品种开展现场查定并测产。

  五、其他要求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优良草品种在草原修复和草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动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审查材料,如实出具相关说明并签字、盖章。

  联 系 人:徐伟

  联系电话:0431-88628969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709

  邮 编 :130022

  E-mail: 57162225@QQ.COM

  附件:1.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草品种审定 申请书

  2.吉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328

  • 145号附件1.doc
    145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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