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长白山保护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各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各森林经营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全省林草系统法治建设,依据《全国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我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9日
吉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系列指示精神,持续夯实法治林草建设基础,不断浓厚林草法治文化氛围,持续提升法治林草治理能力水平,依据《全国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吉林林草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吉林林草改革发展大局,以增强林草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涉林群众法治意识为出发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林草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为推进生态吉林、绿美吉林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林草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到2025年,基本形成机制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备、实施更加精准、评价更加科学、责任全面落实的林草普法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林草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服务大局,立足生态吉林、绿美吉林建设目标,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宣传教育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把林草普法与推进立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实现法治宣传与依法治林同向发力、相得益彰,推动吉林林草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党委(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通过组织法治讲座、举办读书班培训班等形式,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林草建设的能力。
(二)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结合“12.4” 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宪法知识讲座、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和普法考试等活动,丰富宪法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各级林草干部职工遵宪守宪意识。努力创新宣传形式,积极探索与司法、宣传、教育等部门合作共建,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优秀视频展播等活动,讲好宪法故事,传递宪法声音。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引导林草干部职工及涉林企业群众学懂弄通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草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学习贯彻。以党章学习宣传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省内红色教育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参观见学、案例剖析等活动,不断铸牢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学习宣传行政法相关知识。积极引导林草干部职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化解矛盾和维护林草形象的能力。
(六)学习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上位法及我省相关配套地方性法规为重点,持续加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知悉范围、增强林草工作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湿地日”“吉林生态日”“爱鸟周”“草原普法月”、研学教育等时机,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通过普法宣传培育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生态文明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林草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的思想意识, 凝聚共同抵制违法行为、防控林草生物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突出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知识普及,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掌握自然保护地在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社会公众依法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的新潮流。
三、推进举措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培养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林草领导干部。建立健全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专题讲座,承担执法职能的机构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林草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
(二)坚持强化树牢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积极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行动等吉林林草重点工作涉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林草资源经营者、使用者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行使林草资源管理权、经营权、使用权,形成依法开展经营利用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普遍观念,促进林草产业健康发展,森林草原质量不断提升。
(三)坚持宣教与实践相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林草日常工作,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和维权途径;在推进政策执行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法讲法、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背景,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在复议应诉过程中,依法承担举证责任,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司法裁判,树立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清单化推进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按照“五化”工作法,细化普法内容、推进举措和完成目标,形成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依据国家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对我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梳理,建立我省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各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林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确保林草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履职尽责所需法律法规。
(五) 坚持创新丰富普法形式。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提高林草普法宣传实效。综合利用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竞答竞赛、考试考核、发放图册等多种宣传教育模式,积极扩展典型案例解读、法治故事讲演、难点问题解答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更新观念,以新技术新媒体为支撑,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探索将微视频、漫画等新形式运用到林草普法宣传中,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新模式。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2022年5月) :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逐级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市(州)规划要及时报送省林业和草原局。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5年11月)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思路,明确制定年度法治宣传重点任务,保证“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2月): 省局将根据国家、省里统一部署,开展林草系统普法工作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和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保障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保障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 凝聚工作合力。健全林草普法交流机制,促进普法资源信息共享,凝聚林草法治宣传合力。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司法、教育、新闻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争取支持合作,逐步扩大林草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林草工作、热衷生态保护、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士加入林草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实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努力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普法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社会普法力量开展活动提供支持。
(三)强化工作协同。将法治教育纳入林草宣传工作主阵地,促进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积极挖掘林草工作实践中的法治建设亮点,在打造林草宣传品牌过程中讲好法治故事,不断丰富林草精神内涵。紧密跟进法律法规调整步伐,待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公园法、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草保护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后,及时跟进做好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帮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法律内容,推动林草系统尽快读懂弄通法律制度要求,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尽快落地生根。
(四)夯实基础保障。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积极协调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切实保障“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强化对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提升普法志愿者队伍综合素质,充实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专业力量。
(五) 提升工作实效。定期分析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势,认真听取征集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特别是要关注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普法盲区死角问题,通过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法律知识需求,分层分类明确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重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灵活采取宣传教育手段, 优选内容、精准投放,有效提高林草普法产品供给能力。做好评估验收、强化结果运用,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长白山保护区管理局,梅河口市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要分别于每年3月底、11月底前,将当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完成情况报送省林业和草原局,并结合国家、省评估验收部署要求,做好迎检各项准备,省林业和草原局将综合各地实际,择优向国家林草局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