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建设类)及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2016年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的公告》[2016]3号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正式具备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编制的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经营单位应积极在资质范围内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承揽工作。
2、各经营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相关土地整治业务工作,避免因工作失误、研究深度不够导致工作成果无法使用或变更量过大影响工程进度。
特此通知,望周知。
生产经营部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