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单位、相关部门: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已经实行3年,期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只是按学历、职称和工龄等条件评审上岗,未将人员业绩、学术水平和年度培训(考评)结果等纳入聘用条件。2016年度是“质量严肃年”,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依据《办法》要求,院内在职从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办法》的任职条件重新申报聘用专业岗位,个人填写聘用岗位申报表,单位总工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并依照《办法》任职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申请表于1月30日前单位统一组织上报质量部(含电子版),院组织评委审核并公示名单(申请表电子版院内网上查找)。
2013年—2016年度新职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人事教育部 质量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