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国家、省专项资金基本建设工程及全局(中心)基础设施维修、改扩建、新建等;负责制定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上报局(中心)基本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局(中心)基本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规定和省内标准做好工程预算;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严格执行各类工程施工作业规程;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吉林省建筑工程各项规范标准;工程完工后负责通知项目管理科组织工程验收;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资料按“随时发生随时归档”的原则进行管理,工程竣工后将完整的档案资料交项目管理科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