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做好保护中心疫情内部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中心制定了《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内部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新冠肺炎疫情内部防控应急工作处置方案
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内部防控应急工作处置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加强“三保一统筹”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疫情,做到早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结合保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加强管理。在中心党委领导下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部门突发疫情的应急工作,各部门按照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安排,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责任人: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要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应急预备队,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出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上报和控制疫情。(责任人:应急预备队)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强化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尽最大努力切断一切可能的病毒传播途径。(责任人:贾文禄、邳田辉、张辉)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及属地管理制度。蛟河市以外返回人员,与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到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并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定期随访,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系送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隔离期满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场所通风消毒。每天上下午至少两次开窗通风。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消毒。(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三)落实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在办公楼门卫室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发现异常按可疑症状病人处置流程处理。(责任人:宋志刚、孙志国)
(四)设置临时隔离点。办公楼一楼北侧楼梯口处储物间作为临时单间隔离室,便于发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时采取临时留观、隔离措施。(责任人:宋志刚、孙志国)
(五)加强就餐管理。一是确保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二是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作业中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防护用品。三是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餐品由食堂指定服务人员夹取,不允许用餐人自行夹取,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责任人:朱卫东)
三、强化应急处置
(一)及时登记报告。发现可疑症状者,要认真填写可疑症状人员登记一览表,第一时间报告蛟河市卫生健康局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做好防护,送至临时隔离点单间隔离。同时,立即报告蛟河市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通知前进乡卫生院。(责任人:宋志刚、孙志国)
(二)配合开展调查。在疾控部门或前进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到达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要协助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开展流行病史调查。由疾控部门或医院使用专车将患者就近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病人转走后要及时对临时隔离点进行环境消杀。(责任人:贾文禄、孙志国、门卫室值班人员)
(三)做好跟踪反馈。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络人员要及时了解就诊人员诊断信息,所在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热患者的诊断情况。如涉及到确诊或疑似病例,其密切接触者要根据社区、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求,配合实施定点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责任人:张辉、孙志国、范建国、1--7号楼负责排查人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中心成立由宋子龙主任任组长、王贵春、徐萌、孙国文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内部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志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疫情预防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预防情况和疫情信息,协调、联系蛟河市卫生健康局及前进乡卫生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责任到人。
应急预备队:
队 长:贾文禄 森防站站长
副队长:张 辉 老干部处(社区)处长
成 员:宋志刚 办公室主任
李道元 林政处处长
王江宇 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
孙宝山 纪检监察室主任
邳田辉 工会主席、信息中心主任
王忠礼 后勤处处长
陈利华 产业开发处处长
李庆河 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处处长
王 琳 林政处副处长
辛本花 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高海涛 资源处负责人
于海雁 人事处负责人
崔殿友 财务处负责人
王宪涛 种苗中心负责人
王峰洁 发展规划处负责人
朱卫东 会展中心经理
孙志国 老干部处(社区)科员
王宪国 办公室车队队长
范建国 办公室科员
门卫室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