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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开发处

(一)   负责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

(二)   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和旅游产品的推介。

(三)   负责大坡景区(红叶岭景区)的管理。

(四)   负责公园景区建筑物与设施、生态环境、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五)   负责景区内宗教事务管理和文化保护工作。

(六)   负责森林公园整体形象宣传、爱山护山宣传教育,景区内的文明、卫生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   负责旅游区域村屯卫生监督管理和环境建设,协助旅游开发部门进行旅游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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