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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8号)要求,通过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经省公务员局和省林业厅联合成立的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评选,拟推荐通化市林业局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白山市林业局肖辉同志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评选推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吉林省林业厅资源处(林改办)0431-88626842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
  附:推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简介
   一、先进集体
  通化市是我省重点林业地区,也是集体林面积较大的市。多年来,各项林业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前面,特别是自2007年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地区,在林改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改革模式、综合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为全省集体林改全面展开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多次作为我省集体林改以及林业各项工作的典型接待省和国家林业局领导,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在2011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表彰中,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
   二、先进个人
  肖辉同志,男,1963年1月生,大学本科,现工作单位白山市林业局林改办。自2009年参加集体林改工作,至今已有8年时间,在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从资源摸底调查、改革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以及配套改革的推进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2011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表彰中,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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