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林业人才管理,充分发挥高级林业专家作用,于2016年9月,省林业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林业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至相关单位,同时在“吉林林业”网站公布。按《办法》要求,各有关单位、个人积极申报,林业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新申报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专家进行公示(包括原有专家库人员),如无不妥,将作为林业专家纳入吉林省林业专家人才库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通过审核的专家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作为是否纳入吉林省林业专家人才库的依据。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省林业厅人事处。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邮编:130022,举报电话:0431-88628926。
公示日期为: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5日。
吉林省林业厅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