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护中心协同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汪清森林公安分局青松森林派出所,共同完成一只受伤未成年红隼接收救护工作,以警企联动模式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当日,辖区村民在自家菜园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幼鸟,察觉其状态异常后第一时间向公司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护中心拨打求助电话。接报后,公司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护中心工作人员快速响应,联合青松森林派出所民警前往救治。工作人员现场鉴别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经细致检查,幼隼左翼有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较差,已丧失自主飞行与觅食能力。工作人员立即开展专业救治工作,对其受伤左翼进行清创、消炎处理,同步启动阶段性康复饲养,全天候监测红隼身体恢复情况。
待这只红隼伤势完全痊愈、具备独立野外生存能力后,公司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护中心将择优选取植被繁茂、猎物资源充足的适宜山林,开展野外放归工作,让其重回自然栖息地。
此次救护事件是近期辖区第二起群众主动上报、警企联动救助野生动物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林区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守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下一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将持续深化生态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宣传覆盖村落、林场、农户各个区域;持续畅通野生动物受困、受伤线索接收渠道,健全“群众发现、公安接收、专业救护、野外放归”完整救助链条,持续强化林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张铧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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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安龙吉 复审:程莹 终审:孙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