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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连日来,通化市林业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牢高质量发展正确导向,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立足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改革精神全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决守卫林业安全防线。切实抓好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以全面推进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全域覆盖和无缝对接。严管野外火源,加强隐患整治,提升火情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强化疫情监测,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切实保护松林资源健康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各类问题隐患,做到及早发现、立即整改,确保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面提升资源管理水平。按照《通化市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林业子项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林业山水项目实施,紧盯时间节点,咬定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高效推进。始终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滥采、超采等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林地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督和管理,跟踪检查用地情况,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法行为发生,确保使用林地合法有序。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大力开展“候鸟护飞”“清山清网清套”等专项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调查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

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开展林长制工作提升行动,突出乡、村级林长责任履行,推动林长制7项制度和“林长+”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真正实现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贯彻落实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省实施方案要求,找准深化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锚定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全面完成柳河县、通化县2个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各项创建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里验收。抓住省支持欠发达林场建设的有利契机,在政策、资金、科技、产业等方面加大争取力度,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和需求的发展路径,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林下种植、特色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实现职工增收森林增绿可持续发展目标。

突出特色做足林下文章。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延伸林业产业链,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良性循环。继续推进“好林出好参”工作。遵循‘好林’‘好种’‘好法’‘好品牌’的‘四好’实施路径,起草编制《通化市宜参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通化市林下山参标准化种植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科学开展林下山参生态种植和仿野生栽培,推动林下山参产业科学发展、规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展原则,科学发展林蛙、梅花鹿、林蜂为主的林下养殖业,进一步提升林下养殖规模和质量。扎实推进林下种植业发展,以地方特色优质品种为主,重点发展以淫羊藿、天麻等为主的林药产业和以红松、大榛子、山核桃为主的林果产业。2024年末,全市以林下参为主的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规模预计达到41万亩,以红松为主的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规模预计达到84万亩,以林蛙、林蜂为主的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规模预计达到400万亩。

   (初审:常楷琨复审:李岩终审:战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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