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共治理念,进一步保护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7月11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三湖保护局)、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松花江三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在三湖保护局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集中审理了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并组织曾涉及环境资源破坏行为但未受起诉的人员以及处于缓刑考验期的罪犯旁听。此次庭审通过深入基层,将公正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切实走近群众身旁,结合案件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取得了显著的普法效果,增加了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随后,三湖保护局工作人员引导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参观了动植物宣教展厅,为大家介绍了三湖保护区内的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科普了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警示大家今后不要触碰法律红线。讲述了珍稀动植物目前的生存困境,号召大家一同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
最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进行了“珍爱渔业资源、共护碧水蓝天”的普法教育。详细介绍了桦甸市近年来发生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情况。公检法司联合开展法治教育,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群众普及了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以及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等环保法律知识。让大家切实明白法律是为了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走出了一条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绿色司法之路,为三湖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打下了联合共治共建的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