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舒兰市林业局在幸福广场开展了“共创无废城市,传递美丽吉林”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倡导全民参与舒兰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美丽家乡旅游文化,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并结合八五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中,工作人员设立了林业展台,向市民发放了宣传资料,同时,林业普法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市民讲解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需承担的后果,现场解答了市民提出的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利用等相关问题,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市民的参与热情。我们将继续与市民携手,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动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将继续在新时代“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吉林”建设中发挥舒兰林业的重要作用。(隋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