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1月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部见底、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单位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责任,抓细、抓实、抓具体。聚焦整改责任,坚持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牢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后,局党组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和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加大对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做好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在各环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抓好系统整改,做到整改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需要长期整改、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建立常态长效整改机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1.坚持落实保护优先。一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印发《全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对照图斑变化、群众举报等线索,及时进行现地核查,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二是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对涉及使用林地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严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关,实现用地用林用草“一个口进出”“一件事一次办”。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吉林省毁林毁草毁湿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多维度执法协作合力。印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期省级变化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从源头减少违规问题发生。
2.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一是积极推进森林“四库”和“松嫩鹤乡国家公园”建设。立足吉林省森林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全力研究推进“森林四库”工作,结合调研成果和我省实际,编制形成了《“吉祥森林四库”建设实施方案》;在“吉祥森林四库”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完善的同时,“森林四库”各项工作稳步高效推进。积极与白城市政府沟通,通过现地调研、交流会商等方式共同研究向海、莫莫格保护区管理体制问题,完成了吉林片区创建方案送审稿编制工作。二是推动林草产业产值增速发展。将林草产业发展纳入《“吉祥森林四库”建设实施方案》,作为“粮库”“钱库”建设的核心任务。结合编制全省林草“十五五”发展规划,确定今后5年林草产业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三是加速推进林下经济发展。设立吉林省林草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加大对林下经济主体资金投入方面的支持,制定《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推荐指引》。加快打造成果转化平台、品牌建设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产品营销平台、人才支撑平台,推动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制定《吉林省林草产品品牌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和举措。与省农业发展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举办全省政策性金融支持林草产业发展线上培训。深化与京东集团合作,举办5期电商培训,指导京东平台“中国特产·吉林林业特产馆”上线运营。指导吉林农业大学林草学院、吉林北华大学林学院设立林下经济学科,培养林草产业后备人才。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吉林省柞蚕场使用林地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梳理发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进一步释放集体林发展潜力。鼓励集体林规范有序发展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重点发展林下经济10大主导产业。印发《吉林省林下参种植技术指南(试行)》,开展林下参标准化种植试点。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3.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一是加强政策紧密衔接。组织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调查,协调相关厅局对新的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矢量数据进行审核,合理划定我省未来造林绿化空间。二是聚精会神抓好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聚焦违法占用林地、草地及自然保护地建设殡葬设施问题,对全省各地分组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积极推进殡葬领域涉及林草系统的问题整改。三是摸清“三北”工程底数。制定《“三北”工程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启动会,组织各县(市、区)以2023年度林草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开展调查。
4.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监管责任。一是加强项目实施督导。健全项目指导监管机制,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林草产业项目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强化财政资金林草产业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组成督导组到现地对巡视指出的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重新修订《吉林省营造林工程管理规定》和《后备资源培育检查验收办法》,通过完善造林用地管理、作业设计管理和抚育管护等制度,进一步提高造林成果精细化管理水平。印发《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等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分片督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落实国家、省关于造林绿化工作部署。督导相关单位对未按设计施工地块进行了补植,并完成自检验收和省级验收。指导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具体要求对设计进行调整,并组织审核、验收。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将资金拨付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县市进行通报、约谈,必要时核减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印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省级林业草原项目资金按实施进度拨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林草项目按实施进度拨款,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印发实施《吉林省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林业草原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督导相关单位完成了康养基地建设及验收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林草产业项目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存在问题的林草产业项目,要求涉事单位逐个项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运用新发展理念加强行业指导。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要求。组建林草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联盟。积极争取2026年财政预算资金支持林草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打造全省林下经济实验示范平台,开展立体复合经营模式等创新研究示范。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和基层林草生产单位联合建立林草科研创新和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林草产业技术建议征集,组织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修订完善《吉林省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暂行管理规定》,加大对林草企业实用技术推广转化的支持力度。指导林草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大力开展林草产业实用技术研发,提高入库林草科技成果水平。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林草科技自主研发立项和成果认定的通知》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科技成果入库的通知》,组织各类科研机构和生产单位开展林草科技成果入库工作。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推荐2026年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三是加强森林防疫工作指导。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资金,用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并推进吉林省“三北”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对全省48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检疫监管,严防疫木流入林区。常态化开展年度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切断人为传播疫情途径。以《2022-2025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推动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开展2025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包片蹲点指导工作,坚持派员到疫区蹲点指导开展枯黄枯死树处置工作,巩固好疫情防控成果。完成2025年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专项普查,暂未发现新疫情。
6.扎实推进林草改革。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印发《吉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稳步推进集体林放活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激发林区发展活力等方面明确8项改革任务和20项具体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市、县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释放集体林发展潜力和活力。二是充分释放改革效能。就机构职责不明晰、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问题开展梳理和自查,形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分工作职责优化调整方案》,督促相关处室与事业单位按各自“三定”职责开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召开省总林长会议,对五级林长履职进行安排部署。将林长制专项考核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并将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融入3项核心指标,实行量化评分。
(三)关于“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从严从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7.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研究、分析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议,严肃查办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切实遏制违法增量。制定《省林草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及其他违规情形等8方面,为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立规矩、划红线,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修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时提醒局属各事业单位“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强化压力传导。将巡视反馈问题、省纪委“四风”检查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纳入廉政风险排查范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五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岗位职责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常态化对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提醒。
8.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围绕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结合“三违”集中整治活动,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4年以来酒店培训、“三公”经费等进行全面排查,不断开展主动监督。整合全局监督力量,全程参与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全方位监督和纪检监察建议,构建全覆盖、高效能监督体系。二是精准把控林草行业廉政风险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印发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的通知》和《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问题的通知》,引导党员干部强党性、知敬畏、守底线。三是提高监督执纪质效。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积极主动与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沟通,及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9.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大纠治“四风”问题力度。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将“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清单。二是落实精简发文要求。划出发文“红线”,制定《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加强“三减一规范”的具体措施》,全面规范发文标准,为规范发文立“铁规矩”、划“硬杠杠”。严格审核把关,局办公室配置文稿审核人员,对所有发文进行核稿,对发文必要性认真评估,确保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加强监督提醒,对于发文较多的处室、单位,及时提醒,有效落实精简文件要求。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程序要求,组织完成机关物业劳务项目采购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提高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防控和本领域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下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做到内部审计全覆盖。
(四)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坚决纠治盲目决策问题。全面加强项目管理,对拟安排的项目严格执行省林草局印发的《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项目立项前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开展集体决策;印发《吉林省林业草原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林业草原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林草湿生态连通示范项目省级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一对照销号;督促造林成活率低的单位完成补植补造,未按作业设计施工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调整或变更造林作业设计;督促项目地块与国土“三调”数据不符的单位及时完成地类变更。组织人员对违规占用保护区核心区草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地评估,督促涉事单位对核心区内排水沟渠进行回填覆绿。督促相关部门将项目涉及的违规资金缴回省国库,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切实摸清基层情况底数。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供造林绿化图斑数据有关情况的函》核定的全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我省可造林绿化面积,形成新的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矢量数据。下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更新造林地块统计的通知》,组织各地、各单位在省级下发更新造林地块统计底图基础上,形成2025年度新造林地块统计成果数据库及矢量数据,确定全省更新造林面积。三是严格规范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制度》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交议题内容严格履行程序,深入研究论证。坚持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提示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加强议题沟通协调,对需要多处室、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履行上会程序。
11.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改善干部队伍学历结构。加强年轻干部配备,在保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的基础上,不搞论资排辈,大胆使用经过实践锻炼、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提高年轻干部资源使用的综合效益;制定年轻干部配备计划表,合理调整干部配备频次,落实年轻干部配备任务。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制定《省林业和草原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2025-2028年)》。二是科学调配干部队伍。统筹推进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掌握好频次节奏,分批有序将符合条件的干部用起来,不断提升干部使用综合效益,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引进专业人才,帮助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参产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专家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关于印发202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加大干部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力度,做好源头培养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交流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将干部交流与干部调整和配备优秀年轻干部相结合,常态化推进干部交流工作。
12.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四强”党支部评选,提高各级党组织主动加强党建、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基层党建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座谈,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每半年调度一次落实情况。
(五)关于“充分运用整改成果,确保整改见底见效”方面
13.从严纠治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加大保护区核心区违规放牧问题治理力度。协调地方政府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由当地政府牵头,发布《保护区开展禁垦、禁渔、禁牧、禁违建专项整治公告》,联合开展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生态保护和巡护资金支持,全面加强保护区监管,实行常态巡查、动态监控。二是扎实开展系统整合和等保测评工作。落实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系统整合和等保测评预算资金文件要求,采取政府招采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签署服务合同,推动系统整合和等保测评工作组织实施;及时发布网络安全工作提示,明确新建信息系统均需通过等保测评方可上线运行。
14.从严纠治整改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推动审计反馈有关资金管理问题彻底整改。修订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下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局属所有事业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对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重点,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二是加强审计反馈有关立行立改问题有效整改。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沟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重新调整建设项目,并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林草局关于调整吉林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15.坚持举一反三。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区转型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对新申报的转型项目,指导各单位做好项目用地的咨询工作,明确土地使用可行性,将用地情况作为项目安排的参考。2024年度支持的转型项目,全部经建设单位可行性论证、审核把关,以及省林草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抓管能动性,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局巡视整改措施要求,一条不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确保各项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持续搞好结合融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用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为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林草力量。
(三)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四)持续强化问责监督。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局巡视整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每个问题整改整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对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走过场、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2月9日至3月5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31-88628913(工作日8:30-16:30);邮政信箱: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邮编:130022;电子邮箱:15304326000@163.com。
中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