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为加强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林草产业项目的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470950580@qq.com)反馈。
附件:《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1).doc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30日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公告
按照《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为加强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林草产业项目的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470950580@qq.com)反馈。
附件:《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1).doc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