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森林之前,不知道什么是森林。
那时候我刚满二十岁。父亲病故六、七年之后,组织上突然通知我,要我去“接班”。和我一同接班的二十几个姑娘、小伙子全是已故教师的子女,用大家的话来说,都是没有爹的孩子。教育局管人事的同志说,这批接班有两个去向,一是林场,二是参场,请你们好好想想,或者回家同妈妈商量商量,去哪个地方?那时太年轻,根本不知道林场、参场为何物,只听说林场离家近些,便自作主张报名去了林场。
就是由于这个“自作主张”,使我同森林结下了不解之缘。否则,我的人生道路也许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那是个洁白的冬日,我们二十几个姑娘、小伙子扛着行李卷到林场报到去了,皑皑白雪留下我们最初的足迹。
森林对于我们最开始是多么新奇。那顺山倒的号子,那油锯的轰鸣,那“爬山虎”的神威,那烧水、烤干粮噼啪作响的火堆,那梅花鹿、狍子、野兔、黑熊印在雪地上的图案,甚至那狗皮帽子下瞬间变成白雾的呼吸都会令我们惊叹,都会给我们许多欢悦和遐思......
冬去春来,大森林变得更加富有魅力。那最早点亮草地的冰凌花,那摇响每个早晨的山泉,那肥得流油的林蛙和深水潭里冷不丁闪一下鳞光的细鳞鱼,都给人以无限的清新,深深的诱惑。被城里人视为“山珍”的刺嫩芽、山芹菜,在那里随便走进一个山坳或爬上一个山坡都会让你手提肩扛。有时在收工的路上,你会被树墩或倒木绊上一跤,可当你爬起来时,你的眼前会一亮,呀!树墩周围或倒木周身全是金黄金黄的元磨。霜后的猕猴桃能让你吃圆肚皮还不想撒手。红色的五味子,紫色的山葡萄,鹅黄色的山核桃更满眼皆是。那解个手完了发现一棵“五品叶”“六品叶”的故事,已不再那么新鲜了……
和大山在一起,你永远会感到富有。
在大山里呆久了,你渐渐会产生一种寂寞。山里没有电灯,没有电话,一周方可看到一次报纸,电影、电视就更不用说了,买一枚邮票也得到八里地以外的供销分社去。那时日我们这些小青年都巴望着有个公差什么的摊到自己头上,到镇里或城里走一遭。每一回“山中方七日”的词儿都会被我们咀嚼几遍。有一年场里说要搞一次春游,按常规春游应当到有山有水的地方去转转,可大家一致要求说,我们整天和大山作伴,要搞就到城里去一趟吧。结果春游变成了“城游”,场子里雇了大客户车把全场工人拉到城里逛了一天大街......
在林区度过十几个寒暑之后,组织上决定调我到市里一个文艺部门任职,那年我已三十二岁。临行的时候我和林场领导半开玩笑的说,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是在林场度过的,我把我的青春献给了祖国的大森林。
走过两年“七、七相会”的岁月,我的家也搬到城里。从此,妻儿老小都走出森林,变成了“城市人”,住上了高楼。
时光飞快地流逝着,转眼间我已近不惑之年。如今,阳台成了我们全家人经常驻足的地方,没事儿都愿到阳台上望风景。站在阳台上,远山灰蒙蒙的。近处是灰色的街道,灰色的楼群,耳边是喧闹的马达声……
城市是灰色的!我,一个从大森林走出来的人常常这样想。自然也常常想起那苍翠欲滴的大山,和大山中那些青春岁月……
在森林里向往城市,走出森林又深切地忆念森林,真是奇怪,人和森林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程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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