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检疫执法人员一行4人对辖区内涉松单位、企业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普及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前进木材检查站,执法组查看了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记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按照中心《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检查组对供电、医疗、木材加工厂等5家涉松单位、企业发放了复检告知书5份,宣传单40余份,并对相关单位、企业进行了检疫备案重新登记,检查中未发现涉松制品的使用及流通。针对涉松单位、企业执法检查组进一步强调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涉松制品,未经检疫不得调运、经营、加工、使用涉松制品。
通过此次行动,扩大了松材线虫病知识宣传范围,提高了全民参与防范松材线虫病的意识,为2019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张秋艳)
执法组发放复检通知书
执法组发放复检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