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直属单位>吉林省林业实验国有林保护中心>森林保护>森防检疫

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加强和规范松木及制品调运检疫监管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9]6号)等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我国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持续北扩的严峻形式,确保松林资源安全,吉林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入森林植物及产品检疫执法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外省调入的所有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二严查检疫手续监管,严禁疫区疫木非法调运;三规范检疫违法行为,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结合森防宣传月、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扫黑除恶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提高岗位职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吉林做出新的贡献。(张秋艳)

 

宣传条幅

宣传条幅

  •  
    关闭
    X
    林业厅政务微信
    X
    林业厅政务微博
    X
    林业厅手机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