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河县林业局 时间:2020-10-19
按照《通化市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10月16日,通化市林业局防火安全科科长孙元友带领督导组与柳河县林业局、应急局联合检查组一起对柳河县孤山子镇、凉水河子镇、圣水镇、亨通镇、全胜林场和凉水河子林场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问题,有效堵塞火灾隐患漏洞。
这次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专项行动是依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0】44号)和《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森防办明电【2020】11 号)文件要求开展的,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动员各级森林防灭火力量,有效控制野外火源,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消除火灾隐患,打好、打胜秋季森林防火攻坚战,有效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顺利实现全省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督导组指出,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乡镇、街道、村屯和国有林场为主体进行。主要包括违法农事用火;违法祭祀用火;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点烧隔离带等行为;违法施工作业用火;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各种故意纵火行为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督导组要求,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组织部署、重点管控、宣传发动、应急准备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突出整改属地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三员”防护责任细化不够、压得不实等问题。
督导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好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力争取得实效。(李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