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时间:2019-08-27
关于调整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等事业单位编制的批复
省林业厅:
报来《吉林省林业厅关于撤销<吉林林业科技>编辑部的请示》(吉林人〔2011〕44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加挂的吉林省林业厅再就业服务中心牌子;撤销《吉林林业科技》编辑部,原配备的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带4人)划入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收回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调整后,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执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
原《吉林林业科技》编辑部的债权、债务由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承担。
请于30日内,到机构编制审批机关办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同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机构 撤销 批复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2011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