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势强能共建生态安全,共管联动力保森林资源——白河林业分公司召开林长制暨森林资源管理、封山禁牧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    时间:2025-04-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建设,410日,白河林业分公司召开林长制暨森林资源管理、封山禁牧工作会议。

白河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吕海波、长白山公安局森林资源保卫支队支队长王朗、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徐丽萍、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驻局办事处专员王广发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加强封山禁牧管理十八条具体规定(试行)》,并对公司林长制模范单位、林场及一线优秀巡护员进行了表彰。会上,公司总林长、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祥与场级林长代表签订封山禁牧责任状

高祥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强化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林长制持续深化,不断拓展林长+”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全面见效转变,依托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官等机制,打造协调联动、共建共管的工作局面。

要认清当前形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牢牢守住辖区森林资源,同省林草局驻局办事处、森林公安、林区法院和检察院协调联动,着力构筑生态防护统一战线,推进责任落实与联动机制相结合,着眼关键节点、聚焦突出问题、直面重点区域、多层面发力,借助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毁草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要强化措施落实,以高压态势推动封山禁牧全面展开。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集团加强封山禁牧管理十八条具体规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封山禁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力度引领优治理,推动封山禁牧治理内生动力;严纪律带动重责任,推动溯源追责深入落实;以实干事彰显作风实,推动全公司唯实唯先、善作善成,坚定不移筑牢生态屏障,为企业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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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白景伟  复审:于海峰  终审:郑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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