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九台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9-27
自2016年6月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长春市九台区按照国有林场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先后完成了领导小组成立、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职工身份认定和编制方案工作。方案批复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后,针对管理体制理顺,明确功能定位,编制经费核定、富余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健全等重点问题,九台区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四个到位”开好国有林场改革“首班车”。
(一)体制、功能理顺明确到位。九台区将波泥河、二道沟、卢家、胡家、上河湾等5个国有林场进行了整合,设立长春市九台区国有林总场,确定为公益Ⅰ类事业单位, 单位规格为长春市副处级。主要职责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整合后全区国有林场由原来的5个缩减至1个,由区林业局直接管理。
(二)编制经费核定到位。按照西部平原区每2000亩左右1人的标准,结合九台区位特点和境内 “一脉五峰十景”,考虑到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未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管护任务非常繁重,九台区实际核定编制168人。改革过渡期间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每年核定员额经费1530万元,由区财政按季度拨付。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经费同时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核拨,由此确立了九台区国有林总场经费调控机制。
(三)富余职工安置到位。九台国有林场职工在岗380人,待岗317人,富余职工安置压力较大,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为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不强制买断,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保持现有岗位状态基本稳定,用时间换空间,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在原属各林场扑火队基础上组建5支森林消防队,共安置238人,其中卢家省级专业森林消防队达到68人;组建造林抚育队,通过购买国有林场职工造林抚育等生产经营服务,季节性安置富余职工;组建森林管护队,通过购买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服务进行安置;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和中国北方苗木花卉之乡的品牌优势,鼓励国有林场组建绿化公司,承揽绿化造林工程。仅波泥河林场锦绣园林绿化公司就可以季节性安置富余职工40余人。
(四)社会保障兑现到位。区林业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将12名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配合人社局及医保中心,于2016年年底将全部职工纳入医疗保险;九台区对已参加养老保险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过渡衔接问题进行了摸底调查,保证国有林场职工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合理衔接、平稳过渡,化解“待遇差”矛盾,保证林场职工退休后待遇一致,体现公平。目前已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完成了国有林场职工信息录入,等待省里相关政策明确后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