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林业厅 时间:2018-08-31
按照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8月份,省林业厅对照整改方案任务目标和整改时限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任务,持续推进整改工作。8月15日,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近期要完成的三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备案工作。起草并印发了《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完成时序阶段任务的通知》(吉林保〔2018〕424号)和《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违法违规参地案件督办的通知》(吉林稽〔2018〕381号),对违法违规参地案件查处和归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各地各单位案件查办的检查验收做了具体安排。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加强与各地、各单位沟通和交流,强化业务指导,研究破解难题,不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厅在完成序号一和序号二两个共性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备案的基础上,序号二十一(林业厅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第三项)“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薄弱”、序号二十四(林业厅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第五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量蒙古黄榆被盗伐和序号六十四(林业厅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第九项)“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没有对保护区实施有效监管”三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序号二十一已于8月28日将向省整改领导小组报备申请销号;其他两项正在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马上申请销号。其余4项整改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的问题: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指导各地陆续开展了案件查办工作。自2015年专项行动开始至今,全省共查办涉及毁林种参行政案件5500余起,行政处罚5520余人,刑事案件600余起,经人民检察院判决涉案人员500余人,共核实违法违规毁林种参面积1875.2公顷,涉及地块2724块;已侦查终结但暂未还林的案件381起,涉案林地面积894公顷,涉及地块681块;已查处的毁林种参林业行政案件暂未还林的752起,涉案林地面积215公顷,涉及地块748块。全部涉案林地已申请管辖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通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复植补绿。
2.关于“群众举报投诉已核实的森林、草原、湿地被破坏”的问题:一是已全部完成群众举报破坏湿地案件查处,正在加强管护,制定湿地恢复方案。二是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接受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清单347件,涉及418项具体内容,其中属实216项,不属实79项,部分属实123项。根据清单线索,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57起,破案108起;立林业行政案件102起,查处98起;移交其他执法机关8起;在接受任务清单前已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理的108起。现已恢复原状114件,正在恢复67件,列入恢复计划的4件,暂未恢复94件。
3.关于“对自然保护区有序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截止8月20日,全省43个自然保护区(三湖省级除外)共排查出问题点位3521个,共整改完成2465个,占整改问题的70.01%。
4.关于“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在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矿”的问题:督导瑞丰矿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珲春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印发的《珲春市瑞丰矿业有限公司等两处煤矿关闭实施方案》(珲煤炭化解产能办〔2018〕1号)推动落实整改。目前,公司5个采掘工作面,即:12303采煤工作面、22301采煤工作面、22302运输掘进工作面、2302风掘工作面、12304采煤工作面,已完成12304采煤工作面回撤工作,12303采煤工作面回撤工作已接近尾声(完成9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研究解决林地权属争议问题。采取调研和实际案例相结合方式,注重科学分析,分类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办法,重点解决好因历史遗留产生的林地权属争议问题,为林业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扫清障碍。
二是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继续深化厅领导双线分片包保制度,依据整改方案进度时序,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整改中重、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争取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着重解决保护区整改重大问题。一是三湖保护区定性和管理问题。已经要求三湖保护区摸清保护区内资源现状和边界,通过重新申报建立或范围功能区调整的形式解决保护区定性和下一步重点项目建设问题。二是保护区勘边落界问题。财政资金已经拨付到位,计划近期安排一次会议,具体指导保护区开展工作。三是就保护区整改的重大问题,如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三湖保护区定性问题提请省政府帮助解决。
四是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以全省毁湿、非法占用湿地问题排查结果为依据,深入开展保护湿地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湿地修复进度。深化2018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暨春季环保整治行动,力争再破获一批毁林种参案件。对一批案件性质恶劣、侦破难度大的案件利用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进行挂牌督办。
吉林省林业厅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