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07-31
一、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7月份,省林业厅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工作。11日,厅党组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就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环境生态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保护大会精神开展了学习研讨,并对近一阶段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13日,厅机关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对全厅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做了部署。印发了《开展2016—2017年疑似林地变化图斑省级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自检自查结果进行抽检核查。印发了《吉林省林业厅在全省国有林场推广应用啄木鸟巡护管理系统的通知》,提升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质量和效率,改善森林管护效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承担7项具体整改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薄弱”的问题:各县(市、区)正在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湿地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各类破坏湿地资源案件进行自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下发《吉林省林业厅在全省国有林场推广应用啄木鸟巡护管理系统的通知》,全面启动啄木鸟巡护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持续对林地清收还林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毁林整改还林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及时了解各地整改还林进度,掌握相关动态情况。3月27日至8月30日,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2018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暨春季环保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破获各类涉林案件79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63人,收缴木材614立方米,收回林地138公顷,现行动还在有序开展中。
2.关于“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的问题: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指导各地陆续开展了案件查办工作。自2015年专项行动开始至今,全省共查办涉及毁林种参行政案件5500余起,行政处罚5520余人,刑事案件600余起,经人民检察院判决涉案人员500余人,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核实违法违规毁林种参面积1875.2公顷,涉及地块2724块,其中刑事案件破案667起,依法移送起诉374起,刑事判决477人,涉及非法占用林地1105.8公顷,地块793块,林业行政查处1595起,处罚1596人,涉及非法占用林地402.5公顷,地块1669块,清收还林907.44公顷,涉及地块1371块。截止目前,通过梳理排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现已侦查终结但暂未还林的案件381起,涉案林地面积894公顷,涉及地块681块;已查处的毁林种参林业行政案件暂未还林的752起,涉案林地面积215公顷,涉及地块748块。现全部涉案林地已申请管辖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通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复植补绿。
3.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量蒙古黄榆被盗伐”的问题:持续督导向海蒙古黄榆开展好毁林恢复工作。
4.关于“群众举报投诉已核实的森林、草原、湿地被破坏”的问题:一是已全部完成群众举报破坏湿地案件查处,正在加强管护,制定湿地恢复方案。二是莫莫格保护区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保护区内违法耕种问题先后采取了三次耙地专项行动,禁耕面积3866.87公顷,其中未耕种面积2862.07公顷,耙除面积1004.8公顷。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了保护区内非法开垦耕地,严厉打击了破坏保护区湿地的违法行为。三是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接受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清单347件,涉及418项具体内容,其中属实216项,不属实79项,部分属实123项。根据清单线索,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57起,破案108起;立林业行政案件102起,查处98起;移交其他执法机关8起;在接受任务清单前已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理的108起。现已恢复原状114件,正在恢复67件,列入恢复计划的4件,暂未恢复94件。
5.关于“对自然保护区有序管理重视不够”的问题:截止到7月底,全省自然保护区共排查出问题点位3514个(三湖省级3573个除外),已整改2323个,占整改问题的66.11%。
6.关于“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在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矿”的问题:督导瑞丰矿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珲春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印发的《珲春市瑞丰矿业有限公司等两处煤矿关闭实施方案》(珲煤炭化解产能办〔2018〕1号)推动落实整改。截止目前,瑞丰煤矿正在全面回撤12304工作面和12303采煤工作面。核心任务是环保督察对保护区督查整改问题。
7.关于“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没有对保护区实施有效监管”的问题:一是建立了莫莫格保护局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分片包保制度,采取下沉督查和情况调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各保护站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核查;制定了问题整改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莫莫格保护局成立了2个案件查办组,负责保护区全境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包括巡护发现、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等;成立了四个行动小组,配合地方政府四个行动队开展环保问题查处。三是已拆除2000平方米的观鸟园,恢复自然原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继续深化厅领导双线分片包保制度,依据整改方案进度时序,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整改中重、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争取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着重解决保护区整改重大问题。一是三湖保护区定性和管理问题。已经要求三湖保护区摸清保护区内资源现状和边界,通过重新申报建立或范围功能区调整的形式解决保护区定性和下一步重点项目建设问题。二是保护区勘边落界问题。财政资金已经拨付到位,计划近期安排一次会议,具体指导保护区开展工作。三是就保护区整改的重大问题,如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三湖保护区定性问题提请省政府帮助解决。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以全省毁湿、非法占用湿地问题排查结果为依据,深入开展保护湿地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湿地修复进度。深化2018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暨春季环保整治行动,对一批案件性质恶劣、侦破难度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