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12-06
一、整改任务
近年来,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呈现恶化趋势。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作出系列安排部署。但有的部门在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支持时,把关不严、工作不实。2018年6月印发的《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明确的一些措施时效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如,清河行动完成时限早于方案印发时间且尚未完成;河道底泥清理、禁养区治理等任务,实际工作时限很短,从方案出台到完成任务仅有十几天;提高枯水期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和重点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等任务,均未明确具体完成时限。
二、整改目标
认真履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推进组成员单位职责,不断提高辽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
三、责任单位、责任人
(一)责任单位:生态处
(二)责任人:季宁及生态处主要负责同志
四、整改措施
(一)安排部署造林工作。下达造林计划任务,下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营造林工作的通知》,对辽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强化技术指导。春季造林前和造林期间局里抽调林业调查规划院技术人员,对辽河流域各地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河流沿岸生态修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梨树县调整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建设地点进行了答复和指导。
(三)审查指导各地制定生态治理实施方案。3月末,我局商请省辽河办提供辽河流域源头区水源涵养林和隔离带建设规划,又与辽河流域各地林草部门沟通,将生态治理实施方案上报省林草局,经省林科院专家组审查后,我局以正式文件将专家审定意见反馈给辽河办及辽河流域各相关县(市、区),供各地参考,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其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认真核查辽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成果。11月份,组成专家组,又一次开展了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督导。现地查看了2019年辽河流域源头区水源涵养林建设规划和造林情况,对辽河流域相关县(市、区)2020年拟实施生态修复的工作安排情况进行现地指导。
五、整改完成情况
认真履行了辽河流域水污染范围内水源涵养林建设技术指导服务的工作职责,有力推动了辽河流域水源涵养林责任单位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林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 12月 6 日至2019年 12 月13日。
受理部门:省林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8628963
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