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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处

  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林政执法工作和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全省林长制政策规定和配套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行林长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省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督导考核工作;承担省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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