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林法〔2025〕58号
2024年,省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争当美丽中国先行区目标,聚焦生态强省建设重大战略,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职责使命,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林草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着力完善监管治理体系。一是积极推进林草立法进程。制定《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并于2024年3月1日施行。组织开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吉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形成修改草案4件,推动《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二是全面理清林草行政执法事项。对涉及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地毯式梳理,形成林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25 项,进一步厘清全省林草行政执法范围。三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贯彻“首违不罚”规定,将4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
(二)严格规范监督执法秩序。一是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经省委编办批准,将局内设机构重点国有林执法监督局更名为执法监督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作用。二是建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托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管理,35名新进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288名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更换,363名执法人员完成法治轮训,进一步提升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多方协同执法。贯彻落实“一体化”协作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常态化开展林草资源动态监测和森林督查、重要湿地监管、“清风”等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林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24年,共办理行政案件204件,罚款1865281元,补种树木4793棵,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9.57公顷,有效保护林草生态安全。
(三)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审批服务“就近办”,积极稳妥承接国家林草局委托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批等8项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梳理印发办事指南各2000份,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清晰准确指引。二是创新行政审批举措。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涉林证照电子化,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 “就近能办”“一次即办”“远程可办”“全程网办”。全年审批办结征占用林地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010件,提前办结率100%,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省林草局审批办连续19年获评“省政务服务中心优秀进驻单位”。
(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一是打牢法治建设思想基础。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林草工作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法治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推进举措和时间步骤,全力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素养、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营造法治环境。
一年来,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运用还浮于表面。二是侵占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问题还时有发生,亟待加强监管执法。
二、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夯实林草法治体系。对《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吉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展调研论证,推动《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尽快修订出台,建立健全严密的法治保障体系。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林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重点,压紧压实资源管护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毁林毁草毁湿等问题排查整治,及时打击和遏制违法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
三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适时更新办事指南,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林草政策措施获取便利度。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办结时间,实施告知承诺、全程网办、专人跟办、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打造“最有温度”林草营商环境。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