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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林议〔2024〕8号

于晓菲: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吉林省东部林区生态产业和生态保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政府部门间沟通合作,合力支持林区生态旅游发展”的答复

为鼓励支持各地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发展森林旅游,省林草局将森林旅游产业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目前,东部有大戏台河、露水河、龙湾等景区,成为“大长白山”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中部净月潭、朱雀山、神鹿峰占据着重要旅游市场地位;西部向海、嫩江湾已成为湿地观光旅游的新宠,全省森林旅游产业亮点纷呈。

202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吉林省旅游万亿级产业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明确提出实施森林资源转化行动,创建10个高质量森林生态康养基地、15个精品森林旅游体验基地(营地)、400家森林休闲驿站或森林人家、规划并指导各地建设长白国家森林步道(吉林段)和森林运动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与省文旅厅等部门紧密协作,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强化融合,努力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发掘盘活林区闲置资产资源,不断推动森林旅游产业发展。

二、对“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答复

“十四五”以来,省林草局编制印发《吉林省林草产业转型发展“十四五”规划》《林下及林特产业集群工作推进方案》等规划方案,引导各地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动林草产业绿色发展。近年来,省林草局指导和支持通化县、集安市、辉南县、抚松县、汪清县编制县级林下参种植产业发展规划和打造林下参标准化种植基地试点,初步打造14个林特产业示范县,发布“吉致吉品”森林康养基地服务团体标准,培育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8个、森林人家10户。全省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林草经济发展,以延边州为例,当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将畜牧业、养殖业和种植业等产业统筹纳入良种培育推广、动植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目前,省林草局正在起草《吉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初步谋划未来一个时期,指导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中药材、特色经济林、森林菌菜、种苗花卉、林特经济动物养殖等十大主导产业,全力推动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对“引进国营或民营资本,发展林业经济”的答复

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省林草局提报省政府印发《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围绕活化林草资源资产,促进民营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用森林、林地、林木等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提出了16条具体意见。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持续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积极助推林草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帮助涉林企业招商引资,以务实举措推动我省林草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建议。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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