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长办公室对各地全面推行

林长制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2-08-01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自2022年7月5日起,省林长办公室对 9 个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梅河口市总林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了阶段性考核评估,并对国家林草局部署的“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下称“三个专项”)进行了督办。

  考评期间,考评组听取了各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及“三个专项”有关情况,查阅了有关内业资料,对林长制源头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在考评工作汇报会上,刘明副局长结合“三个专项”情况对各地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林长制的认识,把握推行林长制核心意义;二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务实履行重点工作任务;四是进一步抓好基层和末端。

  各县(市、区)副总林长(分管林业工作的政府领导)、林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各重点国有林区森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不同区域参加了考评汇报。

  刘明副局长在汇报会上讲话

 

  汇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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