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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国有林总场

信息来源:通化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1-11

  通化县作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于2016年6月正式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通化县举全县之力,将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完成了在岗人员的调资、待岗人员的生活补贴、社保和林场债权债务的化解等工作,基本完成了改革的主要任务。

  为了健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通化县按照省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国有林管理机构,成立“国有林总场”。其功能是:负责辖区内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维护生态安全。

  通化县国有林总场,隶属于通化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所需编制从县内机动事业编制中划转。机构拟设置为:场长1人(副科级),副场长2人(正股级)。内设资源保护科、资源林政科、资源发展科、综合管理科四个科室,现已配置到位进入工作状态。

  通化县国有林总场的成立,标志着国有林场改革的圆满收官,它将为改革后的国有林场,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王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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