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吉林湿地>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网站

如何申请指定国际重要湿地?

信息来源:政法司 发布时间: 2013-12-27

  

  

  符合国际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标准的,可以申请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

  申请指定国际重要湿地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湿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国家林业局应当组织论证、审核,对符合国际重要湿地条件的,在征得湿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国际湿地公约秘书处核准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分享:
(责任编辑:省林业厅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维护:吉林省林业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联系电话:0431-88628191 备案号:吉ICP备0500160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5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5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