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制定发布了《吉林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新认定公布省级重要湿地16处,我省省级重要湿地达到37处。编制了《吉林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国土“三调”数据为统一底版,建立了2022年全省湿地资源监测数据库。在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探索建立全省重要湿地保基本运行补偿机制,完善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湿地保护能力。在龙湾、查干湖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研学基地建设,完善宣教研学基础设施,提升重要湿地宣教研学能力,为全省湿地宣教研学发展提供带动示范作用。邀请《湿地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张明祥教授作《湿地保护法》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