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林草产业发展的项目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起草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4月30日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意见反馈截止之日(2025年5月15日),未收到社会意见建议。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6日
关于《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级政府 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结果的 公 告
为加强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林草产业发展的项目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起草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林草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4月30日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意见反馈截止之日(2025年5月15日),未收到社会意见建议。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