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美丽吉林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局修订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针对条例内容提供宝贵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jlslcjsd@163.com
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邮编13002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
附件2 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wps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8日